重機上國道,一直都不是是非題,而是選擇題。日本、加拿大、美國等政府,都一再警告他們的國人,遊台時,千萬注意交通安全。你開車騎車上路的安全與否,跟重機上國道,或者外國人來台的安全,都密不可分。看完這篇文章,你可以更知道台灣交通混亂的來龍去脈,問題一直都只是同一個。如果你也認同,請分享這篇文章,讓更多人知道。
平等:所有人有絕對同樣的資源。正義:依照個人狀況給予適當的資源。歧視:這個資源你不能用。
他們算公民不服從?是這樣子嗎?
說到公民不服從,大家第一個想到的一定是太陽花運動。公民不服從在維基百科裡的解釋是說:「 公民的『反對權』就是指『公民不服從』,雖可能涉及違法的行為,卻是出於對『社會良知及正義』等公共利益的重視而不得已所採用的一種手段。」
那麼重機騎士不斷吶喊,說法律早三讀通過,為何遲遲不讓重機騎士上路?一般民眾不了解他們的訴求,也不認同重機騎士所謂的「公民不服從」。因為有些人認為重機上國道跟「公眾利益」毫無關聯。但是,如果真的這樣想,那麼中華民國政府會在後面偷笑,笑到你心裡發寒。
請您跟著我們來做個想法實驗:假設今天你要從台北到高雄,你會有幾個選擇,飛機、高鐵、台鐵、客運,或是自己開車。但是,假設二十年前政府就禁止長途使用鐵路設施,逼得你要搭飛機或自己開車,你會不會覺得「選擇權」被剝奪了?
或許你現在冒出了幾個想法,以前沒有高鐵、自己開車沒差、搭客運舒服,有了高鐵可以選擇以金錢換時間等,這些想法都沒有錯。但是真正缺少的往往是你所不知道的,也就是假如沒有高鐵,你會覺得有高鐵好或不好嗎?答案肯定是不知道或沒想法的。
上圖是白牌機車駕照,但交通部寫得很明白這是「汽車駕駛執照」,可駕駛普通重機。在國外,具有普通重機的駕照就可以行駛所有道路,當然包含高速公路,不存在「車種歧視」。
上圖是白牌機車駕照,但交通部寫得很明白這是「汽車駕駛執照」,可駕駛普通重機。在國外,具有普通重機的駕照就可以行駛所有道路,當然包含高速公路,不存在「車種歧視」。
人權就這樣默默地被政府剝奪了
當選擇權套用在一台交通工具時,人權賦予了「我」可以行使「選擇權」,我選擇哪種交通工具、哪條路都是出於我的「自由意志」,為什麼政府要剝奪?既然要剝奪也要有合理原因。例如老人代步車、滑板車、牛車這種非汽缸形式的車輛車速普遍不快,這類的剝奪是合理的;但同樣都是汽缸形式的汽機車,為什麼會有兩種截然不同的選擇權?一樣都是機車,為什麼可以行駛的路卻不一樣?這在外國人眼裡,都是很不可思議的事情。
六十年前,與國外同步時尚穿著的女性是不能在大街上行走,被警察發現將會拘留一晚。
六十年前,與國外同步時尚穿著的女性是不能在大街上行走,被警察發現將會拘留一晚。
政府大喊依法行政,卻是喊給人民聽聽而已
重機可上國道的條文已經由立法院三讀通過,但卻被交通部扭曲為「可開放的路段由交通部決定」,而非立法院立法的「由騎士選擇是否要行駛交通部公告開放的路段」;有在關心礦業法的朋友,都很清楚地知道政府藐視法律與立委早已不是新鮮事。
所以我們把這些違法濫權的事情放在一起看,就很明顯的可以得知,人民對於違法濫權的政府沒有任何可以作為的項目,不管是監察院的彈劾、人民的罷免權還是法律的公益訴訟,都沒有非常顯著的效果,才導致現在的政府肆無忌憚地隨意解釋法律,反正只要不觸犯刑法,其他什麼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根本就只是紙老虎而已。
那麼,重機上國道這件事,其實只是眾多政府不作為的其中一個鏡子;但是這件事,卻是跟交通安全有很大的關係。因為交通部的不作為,導致台灣每年因車禍死亡一千餘人、傷亡三十多萬人,而重機上國道這件事,也只是為了讓機車騎士能使用最安全國道的先鋒,最終的目的還是破除禁行機車這種歧視法規,並且讓所有白牌騎士「恢復」可自由選擇道路的權力而已。
高速公路很危險!機車上來是不要命的行為?
警政署專員丁大宇在「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與國際比較分析」專案報告的內容顯示,民國103年平面道路的直路、交叉路與彎路等類似平面道路的死亡總數是橋樑與高架道路的48倍,48倍!封閉式道路的安全特性是最適合機車行駛的,但政府卻忽略機車族的安危,置機車族於風險之中,這是民主國家所不能忽視的一大瀆職!
然而高公局提供的資料顯示,民國103年死亡人數為59人,整整是平面道路30倍!而全台灣的高速公路總長988公里,103年總共有52億輛次的車輛上了高速公路(總行駛長度281.4億公里),才59個人死亡!
所以為什麼重機騎士要爭取路權,並不是為了飆車,而恰恰是為了要安全用路,為了使用安全係數最高的國家級道路。然而,重機騎士擁有的路權,總有一天也會換成白牌騎士。但是交通安全與否,跟車種卻沒有關聯,反而跟「人心所向」密不可分。
高公局提供資料,不分車種的死亡事故,一再證明國道很安全。
高公局提供資料,不分車種的死亡事故,一再證明國道很安全。
我看很多重機都會違規!這樣太危險!
國道連環追撞21車受波及,原因是下大雨。
發生車禍一向都是遺憾。沒有人希望發生車禍。但是發生車禍卻是不分車種,並不是重機就一定會發生車禍,小客車就一定不會發生車禍。會發生車禍的人,就算他開牛車,只要馬路上隨便來一個神轉彎,一樣會發生車禍。所以不管駕駛它開的是汽機車、超跑還是重機,該車禍的時候絕對跑不掉。
這個就牽扯到駕照濫發與罰則過輕的問題了,也和台灣人行車觀念不佳有很大的關係。如上圖範例,大家都知道下大雨要保持安全距離,但這次的連環車禍的原因,卻恰恰是因為沒保持安全剎車距離和隨意變換車道。如果政府有大力宣導50公尺或兩秒反應時間的安全距離,這個車禍就能避免。不可諱言,不論機車、小客車、大客車、聯結車,大多時候都沒意識到沒保持安全距離是比超速還容易發生車禍的。這個責任在政府,現在卻經常由民間來推動所謂的安駕。台灣人,現在只能自救了。
台灣政府沒教民眾怎麼禮讓,民眾卻不知不覺中學會禮讓
台北捷運手扶梯靠右的習慣,歷經十多年仍然持續著。
駕照濫發的問題讓台灣人上路都是憑經驗,進了捷運也憑經驗跟著大家靠右上電扶梯,卻不曾想過「為什麼」?
原因很簡單,其實是因為模仿國外電扶梯會靠邊的習慣。但是國外靠邊是來自於馬路的駕駛習慣,也就是「慢車靠右、快車靠左」。如此可達到最大運輸效益,也不會讓想快的人快不了、想慢的人被逼車。
最近有些地方汽機車駕駛右轉時開始會禮讓斑馬線上的行人,可是遇到沒有紅綠燈的斑馬線時,卻又不禮讓!是不是也沒想過「為什麼要禮讓行人」呢?
每個人都會成為行人的時候,不禮讓行人只會快了三秒,禮讓行人卻讓行人多了安全的二十秒,為什麼不讓呢?禮讓完後油門多踩一下就把三秒補回來了,不是嗎?
所以話說回來,重機違規與否根本就不是重點;重點是為什麼那個人要違規?是違規成性還是教育使然?政府做了什麼,而我們又做到了些什麼?我們真的知道什麼是交通安全,不造成別人的安危、同時保護好自己的安全嗎?
重機上國道與否恰恰是很好的公民教材
不論是重機族要求政府依法行政,要求行駛最安全道路,還是民眾檢視何謂交通安全、參與解除禁行機車等運動,其實都只是展現了台灣民眾想了解交通安全的心,想要喚醒政府開始作為,只是大多數民眾不清楚該如何下手,只好跟著鄉民一樣看熱鬧,卻不知道該怎麼辦。
但是正在看文章的你,只要持續關心交通安全,不但你能為交通安全多盡一份心力,也能監督政府不要再胡作非為,最後把選票支持最能改革政府與關心交通安全的民代們,這就是對台灣交通最好的方式。
不管重機哪天能上國道,也不管什麼時候才能真正的交通解嚴、道路平權,交通就只是彼此尊重而已。走在路上都不會和前面的人前胸貼後背的走了,開車或騎在路上怎麼會想跟前面的人零距離的緊貼著呢?真正的把前方「汽車騎士」「汽車駕駛」當人、把「行人」當弱勢,逼車和危險駕駛就會逐步減少。人跟人之間是會互相學習的,你讓了惡劣駕駛的行人一次、兩次、三次,下次他駕車遇到行人過馬路時,就會想起被禮讓的美好經驗的。同樣的道理,不管在高速公路還是平面道路,只要有一個互相禮讓的開始,它就不會結束。
所以台灣交通安全一直不好的主因,除了交通部難辭其咎以外,人民也要懂得去找尋交通安全的真理:也就是「究竟如何開/騎車才能讓別人安全到家」?
如果認同這篇文章,請分享給你的朋友,讓他們知道就算沒有重機,上不上國道似乎他們無關,但政府政策與交通安全是整體的、是屬於全台灣人民的,並不能因為交通部的惡意分化而就此撕裂彼此;只要我們多一分禮讓,死傷人數就會再少一些,只要交通部願意多做一些,死傷人數更會快速下降。
台灣加油!
(作者 meowlike 為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編輯、「重機上國道」提議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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